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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術(shù)產(chǎn)品電磁兼容EMC / 電磁干擾EMI / 防靜電測試ESD標準(ITE)


信息技術(shù)設備(ITE)是輸入,存儲,修改或輸出數(shù)據(jù)的電氣/電子設備,一些典型的例子是:
1、個人電腦。
2、鍵盤和鼠標。
3、顯示監(jiān)視器。
4、打印機。

信息技術(shù)產(chǎn)品
如果ITE產(chǎn)品是無意的散熱器,并且可能用于住宅,商業(yè)和輕工業(yè)環(huán)境,大多數(shù)國家都要求他們滿足:
1、B類輻射發(fā)射限值。
2、B類交流(AC)插頭的傳導限值。


如果ITE產(chǎn)品是無意的散熱器,并且只能在工業(yè)環(huán)境中使用,大多數(shù)國家只要求它們滿足:
1、A級輻射發(fā)射限值。
2、A類傳導發(fā)射限制在交流(AC)插頭上。


歐盟(EU),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也要求ITE產(chǎn)品滿足:
1、B / A類電話線,通信電纜和局域網(wǎng)(LAN)的傳導限制。
2、交流插頭的諧波限制。
3、AC插頭的閃爍限制。


免疫限制:
1、外殼。
2、交流電源輸入和輸出。
3、直流(DC)輸入和輸出。
4、信號線。


因此,要在全球范圍內(nèi)銷售,(無意的散熱器)ITE產(chǎn)品必須滿足:
1、美國(美國) FCC第15-2008部分。
2、加拿大工業(yè)加拿大 ICES-003:2004第4期。


3、歐盟(歐盟):
EN 55022:1998 + A1:2000 + A2:2003(2001年10月1日之前的好), EN 55022:2006(2010年10月1日之前的好),或 EN 55022:2006 + A1:2007 的排放。
EN 61000-3-2:2006(優(yōu)于2012年7月1日), EN 61000-3-2:2006 + A1:2009(優(yōu)于2012年7月1日),或 EN 61000-3-2:2006 + A1:2009+ A2:2009年 為Harmonics。
EN 61000-3-3:1995 + A1:2001 + A2:2005(有效期至2011年9月1日)或 EN 61000-3-3:2008 for Flicker。
EN 55024:1998 + A1:2001 + A2:2003 for Immunity。


澳大利亞和新西蘭:
1、AS / NZS CISPR 22:2006(2011年8月21日之前)或 AS / NZS CISPR 22:2009 排放。
2、AS / NZS 61000、3、2:2007(2011年8月3 日前有效)或 AS / NZS 61000、3、2:2007 + A1:2009 適用于Harmonics。
3、AS / NZS 61000、3、3:2006 for Flicker。
4、AS / NZS CISPR 24:2002 + A1:2009(好到)或 AS / NZS CISPR 24:2002 + A1:2009 + A2:2009 for Immunity。


日本VCCI 2008(2010年4月1日前有效)或 VCCI 2009年 排放量。
中國的 GB 9254-2008 排放標準。
臺灣 CNS 13438-1997 排放。


結(jié)合所有這些要求輻射排放必須從(FCC Part 15-2008第15、33(b)(1)段)開始測量:
1、如果大時鐘頻率<108MHz,則為30MHz-1GHz。
2、如果大時鐘頻率為108-500MHz,則為30MHz-2GHz。
3、如果大時鐘頻率為500-1000MHz,則為30MHz-5GHz。
4、如果大時鐘頻率> 1000MHz,則大時鐘頻率的30MHz至5次諧波,或40GHz,以較低者為準。


B類 輻射排放 限制是:
1、在10米距離處30-230MHz的30dBuV / m準峰值(CISPR 22 B類)。
2、在10米距離處,230-1000MHz的37dBuV / m準峰值(CISPR 22 B類)。
3、平均54dBuV / m,峰值為74dBuV / m,3m距離1GHz以上(FCC Part 15-2008第15、35(b)和15、109(a)段)。
4、平均值為50dBuV / m,峰值為70dBuV / m,3米距離為1-3GHz(CISPR 22:2008 B類)。
5、平均54dBuV / m,峰值為74dBuV / m,3m距離為3-6GHz(CISPR 22:2008 B類)。


A類 輻射排放 限制是:
1、在10米距離處,30-230MHz的40dBuV / m準峰值(CISPR 22 A類)。
2、在10米距離處為230-1000MHz的47dBuV / m準峰值(CISPR 22 A類)。
3、峰值為49、5dBuV / m,峰值為69、5dBuV / m,距離為10m時超過1GHz(FCC Part 15-2008第15、35(b)和15、109(b)段)。
4、平均值為56dBuV / m,峰值為76dBuV / m,3米距離為1-3GHz(CISPR 22:2008 A類)。
5、平均值為60dBuV / m,峰值為80dBuV / m,3米距離為3-6GHz(CISPR 22:2008 A類)。


B類 傳導 AC插頭的輻射必須在150kHz-30MHz范圍內(nèi)測量,其限制為:
1、對于150-500kHz,平均值為56-46dBuV,準峰值為66-56dBuV(隨頻率的對數(shù)線性下降,CISPR 22 B類)。
2、對于500kHz-5MHz(CISPR 22 Class B),平均46dBuV和56dBuV準峰值。
3、5-30MHz的平均50dBuV和60dBuV準峰值(CISPR 22 B類)。


A類 交流插頭上的 傳導輻射必須在150kHz-30MHz范圍內(nèi)測量,其限制為:
1、1、150-500kHz的平均值為66dBuV,準峰值為79dBuV(CISPR 22 A類)。
2、500kHz-30MHz的平均60dBuV和73dBuV準峰值(CISPR 22 A類)。

B類 電話線,電信端口和網(wǎng)絡端口的傳導輻射必須在150kHz-30MHz范圍內(nèi)測量,其限制為:
1、對于150-500kHz,平均值為74-64dBuV,準峰值為84-74dBuV(隨頻率的對數(shù)線性下降,CISPR 22 B類)。
2、對于500kHz-30MHz(CISPR 22 B類),平均64dBuV和74dBuV準峰值。
3、150-500kHz的平均30-20dBuA和40-30dBuA準峰值(隨頻率的對數(shù)線性下降,CISPR 22 B類)。
4、500kHz-30MHz的平均20dBuA和30dBuA準峰值(CISPR 22 B類)。


電話線,電信端口和網(wǎng)絡端口的 A類 傳導輻射必須在150kHz-30MHz范圍內(nèi)測量,其限制為:
1、對于150-500kHz,平均值為84-74dBuV,準峰值為97-87dBuV(隨頻率的對數(shù)線性下降,CISPR 22 A類)。
2、對于500kHz-30MHz(CISPR 22 A類),平均74dBuV和87dBuV準峰值。
3、150-500kHz的平均值為40-30dBuA,準峰值為53-43dBuA(隨頻率的對數(shù)線性下降,CISPR 22 A類)。
4、500kHz-30MHz的平均30dBuA和43dBuA準峰值(CISPR 22 A類)。
5、額定功率<= 600W的個人計算機,個人計算機監(jiān)視器和電視機必須符合EN 61000-3-2(AS / NZS 61000、3、2)D類(表3) 諧波 限制。照明設備必須符合C類(表2)諧波限值。便攜式工具和非專業(yè)弧焊設備必須符合B類(表1的1、5倍)諧波限值。所有其他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A類(表1)諧波限值。


第7節(jié)免除某些產(chǎn)品的諧波要求:
1、額定功率<= 75W的非照明設備(未來某個時候可能會改為<= 50W)。
2、額定功率> 1000W的專業(yè)設備。
3、對稱控制的加熱元件,額定功率<= 200W。
4、白熾燈調(diào)光器,額定功率<= 1000W。
不太可能產(chǎn)生明顯電壓波動或閃爍的ITE產(chǎn)品不必進行閃爍測試 (EN 61000、3、2第6,1節(jié))。否則,ITE產(chǎn)品必須按照EN 61000-3-3(AS / NZS 61000、3、3)進行測試。


ITE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2(AS / NZS 61000、4、2)至靜電放電(ESD)性能標準B, 高可達:
1、接觸放電+/- 4kV。
2、空氣放電+/- 8kV。
3、只需在+/- 4kV下測試水平耦合平面和垂直耦合平面的間接放電。必須在極限電壓和中間電壓下測試產(chǎn)品的接觸和空氣放電。

ITE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3(AS / NZS 61000、4、3)的性能標準A,用于 輻射電磁場 ,在1kHz時幅度調(diào)制為80%,在3V / m時為80-1000MHz。

對于接下來的三組測試,如果ITE產(chǎn)品提供交流(AC)到直流(DC)適配器,我們測試適配器的AC輸入,不測試適配器的DC輸出或產(chǎn)品的DC輸入。

ITE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4(AS / NZS 61000、4、4)至5kHz的 電快速瞬變/突發(fā)(EFTB)性能標準B、

AC輸入/輸出上+/- 1kV。
直流輸入/輸出端口+/- 0、5kV。
電纜長度超過3米的信號和電信端口+/- 0、5kV。
ITE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5(AS / NZS 61000、4、5)為性能標準B 潮,在

AC輸入/輸出上的+/- 2kV線對地和+/- 1kV線對線。
+ / - 0、5kV線對地連接到室外電纜的直流輸入/輸出端口。
+/- 4kV,用于連接室外電纜的信號和電信端口。
對于浪涌測試,必須在極限電壓和中間電壓下測試產(chǎn)品。


ITE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6(AS / NZS 61000、4、6)至傳導抗擾度的性能標準A, 在1kHz時具有80%幅度調(diào)制,150KHz-80MHz,在:
1、AC輸入/輸出端口為3V。
2、DC輸入/輸出端口為3V。
3、信號和電信端口為3V,電纜長度超過3米。
4、ITE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8(AS / NZS 61000、4、8)的性能標準A,適用 于50Hz和60Hz的1A / m 磁場。

ITE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11(AS / NZS 61000、4、11)的性能標準B, 電壓 降至0V,交流電壓輸入上的1/2周期。


產(chǎn)品必須符合EN 61000-4-11(AS / NZS 61000、4、11)至交流電壓輸入的性能標準C,用于:
1、電壓降至標稱交流電壓的70%,持續(xù)0、5秒。
2、電壓中斷至0V持續(xù)5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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